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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的通知           ★★★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8-1-17 2:29:44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

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的通知

为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证食品供应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全省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两节期间开展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关注民生的一项大事,认真组织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查漏补缺,一手抓巩固,一手抓深入,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明确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执法监督机构要根据《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以餐饮业为重点,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卫生集中检查和巡回检查;做好食品量化分级管理信誉度评级公示,宣传和引导群众到信誉好、风险度低的餐饮场所就餐;各地要开展好、组织好春节保“年夜饭”食品卫生工作,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卫生安全。
   
三、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疾病控制中心、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和《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试行)》,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切实做好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应急机制能够高效运转,并及时处理、报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四、各地要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期间要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公布电话号码,由专人负责,并认真做好咨询、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信息反馈工作。群众和社会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必须及时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

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通知后,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尽快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检查督导工作。



 

 

 四川省卫生厅

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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