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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关于统筹做好当前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5.12”地震灾害发生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奋起抗灾自救,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为深入贯彻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统筹做好当前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川指〔2008〕44号)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转发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统筹做好当前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广指〔2008〕63号)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统筹做好当前抗震救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防灾工作,坚决杜绝次生灾害的发生 (一)进一步加大对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力度。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区国土部门,尽快完成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的检测和鉴定工作,完善专防和群防相结合的预警机制,加大监测巡查力度,落实专人24小时不间断监测,进一步完善人员转移、疏散、安置等方面的工作预案,确保做到及早准备、快速反映、妥善安置,严防泥石流、塌方等次生灾害发生。 (二)强化震后隐患排查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房屋、校舍、农贸市场等人群聚集场所建筑物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加固除险,防患于未然;交通、海事等部门要加强对道路、桥梁、码头、客运站点等交通设施巡查工作,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畅通;要加强对病险水库的险情确认,落实应急措施,确保震损水利设施安全度汛。 (三)认真做好防疫工作。要坚持对群众聚居区、学校、公共场所等地进行定期消毒,做好安全饮水工作,妥善处理好动物尸体和死者遗体相关工作,积极为群众提供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治药物,加大防疫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教育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疫病防治工作预案,加强对各类传染疾病的监控,增强群众对疫病的防控意识,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二、扎实开展救灾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一)加快临时安置房建设进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五有”要求,把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作为当前的紧迫任务和灾后重建的基础工作,迅速排查摸清本地、本单位群众房屋受损情况,以安置农村倒房户、因地质灾害需要转移的农户和城镇住宿楼成为危房的群众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注重节约的原则,加快临时安置房建设,确保受灾群众安置有半年以上的过渡准备。 (二)认真制定灾后重建规划。各乡镇、区级相关部门要围绕大力推进灾后重建,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全面准确核实、统计灾情,切实为灾情评估和灾后重建提供准确数据。区发展和改革局等职能部门要深入实际,随时了解和掌握灾情的最新动态,认真研究和制定灾后重建规划,坚持分线和分级制定政策和方案,科学规划,整合资源,扎实抓好生产自救、灾后重建工作试点,研究和落实好各种形式的帮建工作。 (三)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各乡镇要积极引导受灾群众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受损较轻微的农房和基础设施,并积极配合农口部门组织好小春作物收割、大春田间管理和农业产业化建设等相关工作,发动群众生产自救,切实把灾害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教育、卫生等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全区学校尽快安全复课,尽快恢复正常就医秩序。经济和商务、安监等部门要为工矿企业恢复生产提供服务,确保工矿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合、旅游、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进程。各机关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全区机关单位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四)加快基础设施的抢修进度。要在全面恢复城区和乡镇场镇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水务、供电、交通、通讯等部门要加快抢修和恢复农村村组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倒排工期,加快进度。各乡镇要围绕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恢复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工作方法,深入广泛发动群众,切实组织人力、物力,加快基础设施恢复进度,确保畅通。 (五)规范救灾物资的使用和发放。要强化和规范救灾物资的运输和发放,加大对救灾物资和资金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好登记造册,做到专款专用,专账管理,确保规范有序。各地各部门对救灾物资和资金要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并坚持日报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的社会监督。区纪委、区监察局要对全区救灾物资的调运、配送、募集,尤其是物资分配进行监督,对贪污、挪用、截留救灾物资等行为,要坚决查处,严惩不贷。 (六)加大向上争取资金的力度。区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使用多种形式加大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全国各地的争取力度,重点要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积极争取上级对基础设施以及困难群众救助的投入。区级各部门及群团组织要积极向外争取无偿资金支持;区红十字会、慈善协会和工会、团委、妇联等社会团体,要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大行慈善之举,广募区内外慈善资金,为受灾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三、落实得力措施,确保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一)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积极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事迹,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组织部门要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树立和宣传典型,用典型引导、激励和鼓舞群众,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投身抗震救灾各项工作。同时,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始终站在抗震救灾前列。 (二)扎实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各工作组要深入广泛发动全区广大群众,扎实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消除群众恐慌情绪,调动群众重建家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依靠群众生产自救、重建家园。要积极引导干部群众继续发扬“三苦”精神,运用典型示范、典型带动,善于使用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勇于到困难最突出的地方工作的党员干部,把抗震救灾工作与识别考察干部结合起来。 (三)切实保障社会安全和稳定。要大力排查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隐患和苗头,加大治安巡逻力度,严厉打击偷盗、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区经济和商务、粮食、供销等部门要加强对外协调,加大对急需和紧缺物资的调运力度,确保市场供应充分。物价、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教育引导经营业主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加强对彩条布、饮用水、食品等物资的价格监管,确保物价稳定。 (四)强化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立足本地本部门实际,统筹抓好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各项工作,做到力度不减、工作不松、效果不降,尽最大努力把地震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要按照确定的工作重点,进一步分口分行业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标准,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调动一切人力、物力、财力,确保抗震救灾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区各类灾情的应急处理工作由区政府副区长徐骁牵头负责;由区政协副主席华昌桂任救灾物资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区救灾物资的接收和管理工作;其余相关领导的职责分工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视察青川灾情时所作重要指示精神的意见》(广朝委发〔2008〕10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和区纪委、区监察局、区效能办要注重加强对救灾物资调拨、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及工作不力、玩忽职守,致使出现重大问题的行为,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广元市朝天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代章)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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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赵佳雷 编审:蒲永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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