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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关于实行部门包村核查受灾农房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5.12特大地震灾害致使我区农房普遍受灾,倒塌、损毁民房严重,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为了给区委、区政府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决定组织区级各部门和各乡镇对全区农房受灾情况进行一次摸底核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全面核查摸清农房受灾的详细情况,重点核实全倒户和危房急需重建灾民,分清五保户、农村低保户以及重点优抚对象倒房准确情况。 (二)按照倒房重灾户、一般受损户和实行监测户分类建立花名册并分类汇总。 (三)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一并协助重灾民制定好重建规划,尤其要发动群众积极抗灾自救,可以维修的房屋要发动灾民尽快抢修,以利生产,对倒房重灾民要妥善安排生活,落实好重建规划和临时住房安置工作。 (四)掌握灾民在生产生活中存在哪些具体困难,需要政府哪些方面的救助,并作好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鼓励灾民不等不靠,抗灾自救。 二、明确责任 (一)各乡镇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农房受灾核查工作,该次核查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指导全区灾后重建工作的基础,是为区委、政府决策开展重建工作提供的有力依据,站在亲民、为民的高度务必切实抓好。 (二)建立核灾工作组,实行副县级领导联系片,部门联系乡镇包村核灾的工作责任制(名册附后)。结合前期抗震救灾工作安排(广朝委办〔2008〕34号),各抗震救灾工作组组长任此次核灾工作组组长,牵头全面负责联系乡镇的核灾工作。 (三)各乡镇和各部门要抽派得力的干部集中精力、集中人力抓好此项工作,认真组织核查、统计和汇总,核查统计七种表格都要经负责包村单位负责人、工作组长、乡镇党委书记和填表人签字,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方可上报。 (四)除朝天城区以外的其他场镇居民倒房情况由核查场镇所在村的责任单位负责核查,分别单表统计,一并上报。 (五)区民政局负责全区核查情况的汇总统计分析工作,并提出全区灾后重建初步实施意见。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务必立即开展核查工作,在5月24日前完成核查,区民政局在26日前完成全区情况的汇总工作,工作车辆一律由责任部门自行解决。 (二)各部门务必保证每个村至少一人入户调查,各乡镇的上报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不得漏报,更不得谎报、虚报,一经发现,将对责任单位实行通报,对有关责任人实行效能责任追究制。 (三)严格按照制定的核查统计表格式及填表说明规范填报,不漏项,逻辑正确,资料齐全。 (四)务必坚持公示制度,凡无家可归纳入新建户必须公示到公开栏,接受群众监督。 (五)实行核灾工作质量督查制,由监察局牵头,民政、两办督查室等部门组成督查组,督查是否按程序统计,是否准确无误,如有不实,将对责任单位实行通报,对有关责任人实行效能责任追究。 特此通知 朝天区5.12地震灾害农房受损核灾责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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