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汶川地震发生后,社会各界向我区踊跃捐款,极大地支持了我区的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为切实管好用好每笔捐赠资金,进一步增强捐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根据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使用情况工作的通知》(川民电 [2009]143号)精神,现将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抗震救灾捐赠资金接收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0年1月15日,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共接收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37350579.28元,已安排使用30346213.62元,待安排7004365.66元。具体情况详见《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5.12”汶川地震灾害接收社会捐赠资金使用情况公示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5.12”汶川地震灾害接收社会捐赠资金使用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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