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朝府人发〔2008〕9号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关于李国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2008年12月30 日区政府五届二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任命:
李国生同志为区政府办副主任(保留正科级待遇);
杨文林同志为区爱卫办主任;
吴 卿同志为区发改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待遇);
袁 明同志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下派挂职);
王坤奎同志为区老委办主任(试用期1年)、民政局副局长;
范香山同志为区民政局副局长;
袁正南同志为区老委办副主任;
贺全贤同志为区海事处处长(保留正科级待遇);
余永和同志为区水务农机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待遇);
潘泉名同志为区水务农机局副局长;
朱广生同志为区林业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待遇);
黄照雄同志为区林业局副局长;
张 伟同志为区卫生局副局长;
王 臻同志为区防震减灾局局长(正科级,试用期1年);
黄 皓同志为区世行办副主任(试用期1年);
苟开举同志为区广播电视局执法大队队长(试用期1年);
孙德君同志为区疾控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试用期1年);
蔺文斌同志为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 健同志为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
免去:
李国生同志区水务农机局副局长职务;
王坤奎同志区发改局副局长职务;
王 臻同志区经济和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张国辉同志区老委办主任职务;
袁正南同志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仇雷同志区水务农机局副局长职务;
余永和同志区卫生局副局长、区疾控中心主任职务;
张友兵同志区广播电视局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特此通知
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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